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4687.“我的捆起来站着”表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教义。这从“捆”和“起来站着”的含义清楚可知:“捆”是指教义,如刚才所述;“起来站着”是指将要掌权并且他们所要敬拜的至高者。敬拜的至高对象就是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接下来的描述明显可知,即:十一个捆向这捆下拜;在第二个梦中,太阳、月亮和十一颗星向约瑟下拜,由此表示将要掌权并且他们所要敬拜的至高者;因此论到这梦,雅各说:“难道我和你母亲、你弟兄果然要来俯伏在地,向你下拜吗?”如前所述,雅各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该神性真理的至高一面就是主自己,并且教义事物当中的至高者就是,祂的人身是神性。
就教义的这个至高事物而言,情况是这样:上古教会是属天的,比起其它教会更被称为人;它敬拜无限存在和该存在的无限显现。由于这个教会的人无法对一位无限存在形成任何概念,但能出于在其内在人中所能觉察到的事物和在其外在人中以其感官所能体验到的事物,以及世上的可见事物而对无限存在的无限显现形成某种概念,所以他们敬拜含有无限存在在里面的无限显现。他们发觉那含有无限存在在里面的无限显现就是一个神性人,因为他们知道,那无限显现是通过天堂从无限存在产生的。由于天堂是大人,与人的每一个部分相对应(如前几章末尾,以及接下来几章末尾所说明的),所以他们除了一个神性人的概念外,对无限存在的无限显现没有任何其它概念。因为凡从无限存在经过作为大人的天堂之物都在每一个事物中呈现出那存在的一个形像。当这个属天教会开始衰落时,他们预见到,无限显现无法再流入人的心智,因而人类将要灭亡。因此,他们通过启示得到一知识:将要使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以这种方式变成之前就存在的无限显现,并最终与之前也存在的无限存在成为一的那一位要降生。他们在创世记(创世记3:15)中所说关于主的预言由此而来。
整个事件在约翰福音中被描述如下: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翰福音1:1-4, 14)
“道”(即圣言)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本质上就是无限存在的无限显现,是主自己的人身。这人身是神性真理的源头,这神性真理从它发出并流入天堂,然后通过天堂流入世人的心智。因此,这人身如自永恒那样统治并掌管一切事物;事实上,它与无限存在是同一个,因为祂将这人身与神性联结起来,这一切是祂通过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也变成神性实现的。由此可见,神性真理的至高面就是主的神性人身,教会教义当中的至高事物就是,祂的人身是神性。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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